王振江说,针对这一问题,新修订的条例明确规定,对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,按风险从低到高将器械相应分为一、二、三类,并根据器械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对产品分类目录及时进行动态调整,而且要求制定调整目录的时候,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,参考国际器械分类实践。同时完善了分类监管措施,遵循宽严有别的原则,重点监管高风险产品
在产品管理方面,明确一类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,第二类由省一级食品监管部门实施产品注册管理,第三类由国家总局实施产品注册管理。在经营方面,放开了一类器械的经营,既不用获得许可,也不实施备案。对第二类器械的经营实行备案管理,对第三类器械的经营实行许可管理。 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好推宝看到的,谢谢!






